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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行政诉讼律师

    行政机关可申请行政复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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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机关可申请行政复议吗

    * 来源 : * 作者 : 北京行政诉讼律师

    行政机关可申请行政复议吗

    1、行政机关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只能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5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申请行政复议可以找哪些行政机关

    1、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1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1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1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3、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4、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